子女孝,莫如半路夫妻。岁月、疾病夺走了人生中的另一半儿,空巢老人便越发孤独。

  据了解,空巢老人占哈尔滨市192.4万老年人总数的六成多,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想找一个伴儿,说说心里话;想在疾病、困难来临时,有个人能伸一伸手……

  在哈尔滨老年节、重阳节来临前,记者走访民政、社区、法律咨询等机构,为读者揭示空巢老人的婚姻世界。

  幸福篇

  来自合唱团的爱情

  84岁大爷对78岁大妈一见钟情

  没有羞羞答答,张耀忠和宋文艳就在养老院里领了结婚证。

  宋文艳今年78岁,40多年前,她爱人去世,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如今,两个儿子各自成家了,宋文艳不想给孩子增添负担,2009年入住了道里区敬老服务中心。一年后,宋文艳在敬老服务中心的合唱团遇见了张耀忠。

  张耀忠今年84岁,有4个儿女。2000年,老伴离开人世。2010年,张耀忠住进道里区敬老服务中心。后来,他参加了老人合唱团。

  在合唱团的生活很开心,渐渐地,张耀忠注意到了宋文艳,宋文艳很本分、勤快,两个人有很多共同语言,于是张耀忠向宋文艳展开了爱情攻势。张耀忠经常给宋文艳发短信,有一条信息让宋文艳常挂在心里——“你40年没有人照顾,受了不少苦,和我在一起吧,我对你好一辈子。”这段话让宋文艳十分感动,慢慢地,宋文艳和张耀忠走到了一起。

  老两口除了唱歌跳舞,其余时间回到房间聊聊家常,看看电视,读读报,彼此照应,从没吵过架、红过脸。儿女们也很支持两位老人走到一起,毕竟,父母开心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纠纷篇

  再婚引起子女不满

  老爸求社区帮忙 要女儿“回家看看”

  再婚夫妻想要生活甜蜜,也需要双方子女的理解和支持。

  赵强(化名)今年71岁,是哈尔滨市一名国企退休干部。他的老伴儿在15年前病逝。

  后来,赵强的大女儿怕父亲总想过去的事情,就把家里重新粉刷、添置了新家具,目的是让爸爸不再想起妈妈而难过。可赵强越发苍老了,变得不爱说话,常常一个人发呆……就在这时,在小区旅店打工的王琴(化名)走进了赵强视野。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

  王琴的老伴儿很早就和王琴离婚了。退休后,王琴到老姐妹开的小旅馆里帮忙。而这家旅馆就赵强家楼下。赵强失去老伴儿以后,王琴总会和他唠唠嗑,帮着买买菜,一起在小区里坐坐,聊聊天。慢慢地,两个人发现双方的性格很互补,而且这么几年来也都相互了解了,就领了结婚证,生活在一起。

  然而赵强的女儿却对父亲的婚姻很不满意,觉得王琴和父亲结婚就是想图老人的三室一厅,父亲是老糊涂了才会登记结婚。于是,自父亲结婚后,就没再登父亲的门。赵强给女儿打电话,要女儿女婿回家坐坐,吃个便饭。女儿总说工作忙,不来看望赵强。

  后来,赵强求社区帮忙叫女儿来探望他。 最终,女儿来探望他了。女儿说,平时工作太忙,自己的孩子还在上学,家里还要操持,平时已经很累了,抽不出时间看爸爸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尴尬篇

  “半路夫妻”不易

  财产诱发感情危机

  再婚的两个人走到一起,需要磨合与包容。如果只为了对方帮自己,一旦对方发生疾病、重大财产损失,就弃之不管,这样的感情就不会走远。

  61岁的李军和儿子一起过。因为儿子从小患病,妻子很早就同他离婚了。李军每月靠开仓买、帮人修锁、配钥匙,获得一些收入。现在儿子已经上大学了,家里只有他自己。

  去年,从外县来了务工的中年妇女林某,在李军仓买周边打零工。没事儿时,林某就到李军的仓买坐一会儿,聊聊天。一来二去,两个人住到了一起。

  可前段时间,李军的仓买进了一批货,因为室内水管老化爆裂,货物被淹损失惨重。加上儿子要用钱报考研班,李军手里的钱变得更不太宽裕了。不久,那女人就走了。李军告诉生活报记者:“我们俩就是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也没领证。我不想因为房子的问题给儿子留下麻烦,她也就是想在哈尔滨找个依靠,她走了,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建议

  法律确保老人再婚自由

  多了解对方才能获得幸福

  有共同爱好,性格互补,又能了解对方,子女理解并支持,才能走上婚姻之路。单身老人追求晚年幸福的意愿与法律、情感、兴趣密不可分。

  另外,在法律方面,生活报记者从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赵楠律师处了解到,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老人的婚姻自主权。

  《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此外,《婚姻法》明确规定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婚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以停止尽赡养义务相威胁,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赡养义务,都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