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记者 董艳春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黑龙江省技工院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个专项资金将助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

  专项资金,指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和促进我省技工院校发展而设立的资金。专项资金补助对象为全省技工院校。

  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全省技工院校实习实训设备购置、示范性专业建设、师资培训及教研课改、校舍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世界技能大赛黑龙江省选拔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等支出。

  项目院校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院校将严格遵守有关财经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