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儿子智障,哈市73岁老人想用百万遗产“托孤”……公证处:不行!

  想把智障儿子托付给侄女照顾,冰城老人欲立遗嘱让侄女继承全部遗产遭公证处拒绝。

  公证专家:须为无劳动能力继承人保留必要财产份额

  自从十八年前老伴去世后,家住哈尔滨的王大爷就和智障儿子大明相依为命。如今王大爷已经73岁,大明也过了46岁的生日。王大爷感觉身体每况愈下,他现在最大的愿望是,找个值得信赖的人照顾大明的余生。幸运的是,王大爷的侄女丽娟为人善良,愿意帮助王大爷实现心愿。王大爷打算把遗产留给侄女,等他百年后,就由丽娟照料大明。然而,近日王大爷来到哈尔滨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做这个公证,却被公证员拒绝了……

  七旬老人与智障儿子相依为命18年

  侄女热心肠

  经常帮老人做家务

  王大爷退休前是位工程师,收入颇丰,十八年前妻子因病去世后,王大爷既当爹又当妈,照顾儿子的饮食起居。看到哥哥一个人照顾残疾儿子很辛苦,王大爷的弟弟经常告诫自己的女儿丽娟,“别忙着挣钱,亲情味都没了,有时间多给你大爷搭把手。”

  丽娟是个热心肠,干净利索。只要王大爷有事,丽娟总是二话不说,随叫随到,还会顺便给带些日用品。

  想把残疾儿子托付给侄女照顾

  老人欲立遗嘱让侄女继承百万遗产

  入冬后,冰城气温走低,王大爷因突发急性心梗进了医院。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王大爷想了很多。“万一哪天我一口气上不来,撒手西去,大明谁来管?”

  出院后,他把弟弟一家叫来,开了一个家庭会议,说出了想让侄女继承遗产,帮忙照顾大明的想法。“我的房子是学区房,能值120万,还有40多万的积蓄。大明没有能力处置财产,我怕这些钱财到了他手里,被别人骗走。丽娟,你是我最信任的人,等我百年以后,房子、存款和大明就拜托给你了。

  老人欲办公证要求被拒

  公证处:须为无劳动能力继承人保留必要财产份额

  日前,王大爷带着大明和丽娟来到哈尔滨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想办理遗嘱公证,把全部财产留给侄女继承,同时,委托侄女帮忙照顾儿子大明,却被拒绝了。

  法律规定

  对此,哈尔滨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丁龙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为了解决王大爷突然失能后的生活照顾、医疗救治和晚年赡养问题,王大爷可以与愿意履行监护职责的侄女丽娟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为了解决王大爷突然失能和死亡后儿子大明的生活照顾、医疗救治等难题,王大爷可以提前申办“委任监护协议”和“遗嘱监护”公证,指定侄女丽娟照顾智障儿子大明的生活。但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智障儿子大明作为王大爷的法定继承人,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听了公证员的讲解,王大爷将财产重新进行了分配,把房产留给儿子大明,将40万存款遗赠给侄女丽娟,办理了遗嘱公证。

  为了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和儿子大明的日常生活与医疗救治问题,王大爷分别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委任监护协议”和“遗嘱监护”公证。同时,在“遗嘱监护”公证书内明确,王大爷过世后,由侄女丽娟作为大明的监护人,照顾大明的生活,管理房产,必要的时候,可以为了大明利益紧急处分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