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学院”改“大学”更严了|黑龙江制定高校改革意见
ZAKER 哈尔滨记者 周雪莉
12 日,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将从严掌握 “ 学院 ” 更名 “ 大学 ” 项目申报标准,从严控制学校异地办学,允许高校自主执行用人计划,每年选派 50 名教师赴国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访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师范类本科专业。
高校自主招聘,用人制度更灵活
《意见》指出,高校可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各类人员。自主制订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确定本校绩效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绩效工资分配要向教学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高校科研人员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
高校在不增加授权学位点总量、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每年自主进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支持省属高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允许办学条件具备、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申报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条件不达标、招生困难、办学难以为继的高校(含成人高校)可申请终止办学或调整办学层次、类别。从严掌握 “ 学院 ” 更名 “ 大学 ” 项目申报标准,从严控制学校异地办学。
扩大研究生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保持普通本专科规模基本稳定,合理安排成人高等教育规模。支持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主,拥有入选国家 “ 双一流 ” 建设学科或在国际国内第三方权威评估中学科排名靠前的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支持以培养卓越领军人才为主,特色优势鲜明的省属高校建设应用研究型大学;支持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主的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支持以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为主的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师范类本科专业
鼓励支持具有教育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在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 “ 教师教育学 ” 二级学科。鼓励具有教育学科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成立教师教育学院,开设师范类本科专业。在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中向师范院校相关学科倾斜。打通师范类本科专业的本硕博连读通道,重点培养教育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适度培养博士研究生。
每年选派 50 名高校优秀教师前往国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访学。支持高校申报国家外专培训项目,赴发达国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组织青年教师及管理者到国内外优质职业院校跟岗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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