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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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花江禁渔期惊现非法捕鱼》后续

  一天清理300个非法渔具扣押涉渔“三无”船舶4艘

  生活报讯(见习记者赵政府)5月31日,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出动30余人,对松花江哈尔滨段道外头道街至水泥厂江段连续开展清理整治违规网具和打击非法捕捞行动。经过一天的执法,清理300个非法渔具,扣押涉渔“三无”船舶4艘。

  据介绍,针对本报的报道,哈尔滨市渔政执法部门抽调了市、县的执法力量,联合水务执法部门,对松花江哈尔滨段的违规网具进行全面清理,对在禁渔期内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人员加大打击力度。

  在行动当天,共收缴销毁地龙240趟、大框21个、挂网32片,拆除搬网12个,扣押涉渔“三无”船舶4艘,对涉案的7人立案调查。目前,渔政执法部门正在调查取证,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一律上限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松花江黑龙江段禁渔区和禁渔期分别为松花江三岔河口至同江段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为77天,自5月16日至7月31日。

  照片由渔政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