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内擅拆承重墙、搭建外挂式保温阳台…这些行为都要整治

  来源:ZAKER 哈尔滨 记者 张磊 。

  日前,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通告 > 的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在管住宅小区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书面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将逐一建立档案,并及时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情节严重、涉及多个部门执法的事项,要及时上报区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通知》要求,各区住建局要立即组织发动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所管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视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事项要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逐条记录在案,详细载明当事人、发生时间、地点、违法事实等信息。

  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哈尔滨市 2019 物业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安排,集中 7、8 两个月时间,全面整治住宅小区各类乱象。

  对于排查出的有关违法违规事项,物业服务企业要向责任人下达整改告知单,限期自行清理或拆除,对于责任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理或拆除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通告》规定做好记录,书面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要确立专人负责,对于所报告违法违规事项要逐一建立档案,并及时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情节严重、涉及多个部门执法的事项,要及时上报区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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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此次住宅小区乱象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查摆和总结日常监管和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建立包保工作责任制,通过区包街道、街包物企、物企包小区的方式,强化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小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其消灭在萌芽和始发状态;要结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建立业主自律和自我监督机制,并通过订立小区管理规约,规范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的行为;要结合物业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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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的通告》

  住宅小区内的业主或房屋使用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等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

  (二)擅自占用、损坏或者移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 ;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等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 ;

  (四)占用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备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 ;

  (五)随意堆放、倾倒、抛撒垃圾、杂物,擅自占用、损毁绿地、花草树木,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涂写、刻画、悬挂、张贴,违法搭建外挂式保温阳台,违法搭建鸽舍等设施,饲养家禽、家畜等违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 ;

  (六)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产生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

  (七)产生噪音、振动、烟尘、恶臭其他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