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改委解读“ 20 条”:全力支持新区打造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来源:ZAKER哈尔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哈尔滨新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抢抓发展机遇,7 月 8 日,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哈尔滨新区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新区建设一年一变化、三年大变样,着力打造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最主要的增长极。

  相关链接:定了!哈市出台新 “20 条 ” 支持哈尔滨新区创新发展

  《政策措施》以落实省的意见为遵循,以新区需求为着力点,以实际管用为标准,以借鉴创新为补充,围绕加快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主要需求,为新区量身定制了 20 条极具含金量、针对性、前瞻性及系统性的支持举措。

  在支持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方面,提出了将全部市级事权赋予新区行使、在平房经济技术片区增设新区行政审批 “ 江南政策协同区二号章 ” 等政策,将对新区打造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国家级新区起到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在支持新区强化规划引领方面,提出了落实 “ 多规合一 ”、制定《哈尔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统筹全市城建资金和项目向新区倾斜、有序疏解老城区功能等政策,将推动新区高水准规划、高水准建设。特别是提出了支持新区引入 “ 混合用地 ” 理念、制定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产业用地管理机制、完善土地多元化利用和供应模式、最大限度释放新区土地资源优势和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等政策,更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在新区迅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在支持新区扩大全方位开放方面,提出了支持以新区为核心片区申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辐射东北亚的金融商务集聚区、建设通用航空机场等政策。特别是提出了支持新区与深圳共建产业园区、加快发展 “ 飞地经济 ” 的政策,有利于在新区建设的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率先对标深圳模式、深圳标准、深圳质量,以 “ 能复制皆复制、宜创新即创新 ” 为原则,“ 带土移植 ” 深圳政策、先进经验和管理团队。通过学习借鉴深圳体制机制和政策经验,从理念、管理、体制机制上实现创新,使新区真正成为哈尔滨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

  在支持新区创新发展方面,提出了支持新区申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推动极地大科学工程优先布局新区、打造国家网络安全重点实验室、支持新区打造国家石墨烯重点实验室、启动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设立哈尔滨新区产业发展基金等政策,将有利于更大力度推动新区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了支持新区开发沿江、沿水系岸线资源,按统一标准加快建设市政、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超前谋划过江通道、哈尔滨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加强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建设,对新区水利设施、防洪防涝工程、污水垃圾处理等重大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等政策,有利于新区补齐民生短板,全面提升新区功能品质和承载功能,真正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都市新区。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特别提出了 “ 鼓励新区实行政府公务员聘任制等新型用人制度。支持新区开展劳务派遣试点,与专业化社会组织和人力资源公司展开合作,大力引进行政管理岗位急需的专业化、高素质人才 ” 等举措,为新区筑巢引凤、多维度吸引急需人才提供政策支持,用实际行动落实 “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 的要求部署。

  此外,《政策措施》中还提出了 “ 加快发展特色名校 ”“ 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区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 ”“ 高起点建设文化旅游体育设施 ” 等一系列政策,有利于高标准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每条措施均明确了责任主体,并要求其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可操作性强。真正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新区着力打造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最主要的增长极的战略意图和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