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客运代理费、退票费、公证费……哈市公布新一批政府定价收费项目,涉 9 部门

  ZAKER 哈尔滨记者 张鸣霄

  11 月 1 日,市发改委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和现行有关政策,结合我市经营服务收费的实际情况,更新了《2019 年哈尔滨市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目录》。

  《目录》中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为截止今年 11 月 1 日仍在全市执行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对列入《目录》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收费。

  2019 年 11 月 1 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市发改委将根据收费项目调整变化情况,动态更新《目录》。

  《目录》中共有 11 项收费项目,包括辖区内住宅(不含别墅和公寓)前期物业服务费;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汽车客运站的站务费、客运代理费、退票费;公证服务费等,涉及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旅新局、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9 个行业主管部门。

  以行业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为例,收费项目是 “ 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 ”,收费单位是 “ 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分两类:住院部:每床每日 3 元,门诊部每人次 0.3 元。对于病床数量少于 5 张或无病床的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营业面积和从业人员数量一次性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