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慌成啥样?路遇交警检查,副驾女子竟称无证驾驶老公为“屯儿里的哥”
来源:ZAKER哈尔滨
连日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持续加大对高速公路无证驾驶、酒驾、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4 名违法者被处罚。
8 日 20 时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双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朝阳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驾驶人耿某驾驶奥迪黑色轿车驶来。面对民警,耿某却拿不出驾驶证。民警将耿某带到警车上进一步核实,当民警询问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女子与驾驶人的关系时,女子吞吞吐吐说 “ 是我哥 ”,民警问是什么哥哥,女子答:“ 就是屯子里的一个哥 ”。
后经核实,耿某曾在 2016 年 7 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通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 6 个月、罚金 2 万元的刑事处罚,并被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次耿某是来哈接高考结束的女儿回通河老家,驾驶人和副驾驶位置的女子是夫妻关系。妻子面对交警的询问紧张,进而胡言乱语。最终,驾驶员耿某被哈双大队处以罚款 2000 元、行政拘留 15 日的处罚。
13 日 20 时 30 分许,黑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双二中队民警在朝阳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检查到黑 AM6018 号福田牌厢式货车时,发现车辆副驾驶位置上的周某未系安全带,就在民警对其处罚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周某吞吞吐吐,直觉告诉民警周某可能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民警调查了这辆车的行驶轨迹发现,这台车从阿城收费站驶入哈尔滨环城高速朝阳收费站时是由周某驾驶的,他与同车人在朝阳收费站换了驾。周某称他持有的是 C1 型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黑 AM6018 号重型厢式货车的资格,但却始终拿不出驾驶证。民警核实周某驾驶证信息发现,6 月 21 日,周某同样因为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被哈牡大队处罚,目前驾驶证属于超分、扣留状态,此次属于二次违法。
对于二次违法的严重违法行为,民警对其处以罚款 2000 元、行政拘留 10 日的处罚,对于驾驶员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同车人罚款 200 元的处罚。
11 日 11 时许,哈大二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一辆奇瑞牌轿车驾驶员检查时,驾驶人拿不出驾驶证和行驶证,只出示了身份证,就在民警核实的过程中,小轿车驾驶员突然驾车逃跑。民警登陆公安网对驾驶人的行踪轨迹进行研判,锁定驾驶人王某已经驾车进入宾县。民警反复做王某的思想工作,主动投案。11 日 15 时许,王某主动回到哈大二中队投案。
原来,王某驾驶证是由部队转入,后来因长时间未检证被注销,现处于无证驾驶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哈大大队依法处以王某罚款 2000 元、行政拘留 10 日的处罚。
10 日 16 时许,哈双大队勤务二中队在运粮河服务区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检查到驾驶人王某时,发现王某在驾驶证被吊销了,而早在今年 6 月 1 日,王某就因驾驶证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哈大一中队处理过一次,这次又心怀侥幸驾车。随后,民警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 15 日,罚款 2000 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