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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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首个临时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出炉

  低保特困等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从27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首个以“规范”命名的社会救助政策文件——《黑龙江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试行)近日出台,为基层实施临时救助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引。

  文件中规定,对急难型救助对象,每人每次救助金额参照当地1-3个月的低保标准确定;对支出型救助对象,每人每次救助金额参照当地1-6个月的低保标准确定;对因灾型救助对象,经有关部门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按照政策规定落实救助。首次提出临时救助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急难发生地申请,明确了申请人在申请救助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对于支出型救助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其中,低保、特困、低收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