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一地紧急通报!这些食品无此类证明,一律不得销售

  来源:新晚报

  11月25日

  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彦县商务局

  发布《致巴彦县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

  内容如下

  全县食品经营者: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 “外防输入”是做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省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平战结合”“人物同防”,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储存、运输、生产、加工、寄递、销售全链条风险防控工作,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县商务局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保障我县食品安全。

  一、严格执行业主备案制和进货查验记录制,销售冷链进口食品时,应向商务局或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内容包括进口冷链食品名称、生产批号、产地、进货来源、进货数量、进货时间、进货口岸等相关信息,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凡是不能提供上述信息和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二、主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记录,详细登记进口冷链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购买者姓名、购买者身份证号码及联络方式、购买数量等相关信息,做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让我们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彦县商务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