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一男子朋友圈晒“阳性”核酸报告,结果……

  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依法处理一名散布涉疫不实信息违法行为人。

  4月17日,呼兰分局民警在辖区微信群中发现一张名为赵某的核酸检测“阳性”电子报告截图,引发群众猜测,民警迅速与疾控部门取得联系。经核实该截图为造假后,迅速锁定发布者为呼兰区居民赵某,民警随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赵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违法行为人被传唤 违法行为人被传唤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赵某出于恶作剧心理,用修图软件将自己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修改为“阳性”,并截图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在朋友提醒下,赵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主动删除信息,但短短的几分钟内截图已被多人转发,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呼兰警方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赵某行政处罚,赵某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

  新闻链接

  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依法查处涉疫案件2起

  案例1:2022年3月28日,大庆市高新区疫情指挥部对景程小区三号楼进行封闭管控,封控区内居民刘某某、申某某在明知本单元进行封控的情况下,于当日晚22时至23时,分别从封控单元私自外出。高新区分局接到报警后,根据当时封控管理要求,对两人进行初步调查。4月11日封控结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刘某某、申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2:2022年3月上旬,广州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人员鲍某某返回大庆后,未按防疫规定向社区部门报备。在大庆市萨尔图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对鲍某某做疫情流调时,其故意隐瞒部分行程轨迹。鲍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高新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鲍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落实政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拒绝执行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