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克难 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

  努力形成新一轮东北振兴的好势头

  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地区发展高度重视。2015年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标志着东北振兴工作进入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东北地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文件已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若干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丰富、深化和发展,是对到202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振兴工作的总体谋划。文件出台对于破解制约东北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巩固扩大东北振兴成果,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文件落实进展情况,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逐项梳理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努力使文件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目前,文件提出的76项重点任务中,除15项常态化工作外,其余61项工作中有50多项已基本落实或取得重要进展。

  三是协调推进东北地区139项重大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推动《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涉及的139项重大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底,24个项目已竣工,累计完成投资约1812亿元。80个在建项目如期推进,已累计完成投资约5775亿元。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高铁、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丹东至大连快速铁路、赤峰至锦州铁路、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新建辽宁锦州机场工程、辽宁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500千伏项目、中石油大庆—锦西原油管道工程(大庆—铁岭段)等项目相继竣工,进一步完善了东北地区重大基础设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