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获悉,本次大会共确定代表议案5件。

  据悉,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向大会提出议案。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5件。经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研究,并请有关专家就相关内容进行充实和完善,5件议案原案均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职权范围的事项,应作为议案处理。

  这5件议案原案分别是:牡丹江代表团董丽霞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立法的议案》,鸡西代表团林秀芳等10名代表提出的 《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议案》,佳木斯代表团马守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议 案》,佳木斯代表团卢国勋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的议案》,哈尔滨代表团李大庆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县 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议案》。

  据悉,5件议案原案将交付省十二届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记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