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阅读:

  黑龙江2016年艰苦边远地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黑龙江2016年度公检法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省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全省2016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1393人;其中,省直(含垂直管理单位)604人,市(地)789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及各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gov.cn)发布具体招考计划。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29日至1998年3月29日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75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