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暨哈市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计划在2017年,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全省 统一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以原始分数记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 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提 高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比例,2017年成为主渠道。

  据悉,去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375所,在校生32.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5.7万人,中职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 96.3%。独立设置高职院校43所,全日制在校生19万人,高职毕业生6.9万人,年终就业率为96.3%,比全国平均水平90.4%高出5.9个百分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