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2月12日讯 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市场分工合理、精简高效、运转协调的养护运行模式,为全面深化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近年来,我省干线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权责不清、机制不活、管理不畅、投入不足、管理人员比例过大等问题突出,造成部分干线公路以建代养,甚至失养、弃养,路况持续下降。《意见》明确了我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目标,力争用3到5年时间,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省实际的干线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模式,全面推行养护生产资金预算管理和计量支付管理,逐步实现市场化、社会化养护目标,显著提升干线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并明确了事权划分,干线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对省市县三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对如何加强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应急管理、人员管理、资金管理,以及规范新增干线公路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