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有罚就有奖!3440 万秸秆焚烧罚款奖给表现好的县市区

  ZAKER 哈尔滨记者 李木双

  目前,我省已完成 2018 年秸秆露天焚烧奖励资金分配计算,对 2018 一 2019 年禁烧期间秸秆露天焚烧火点资金(罚款)3440 万元进行分配,其中,全省 88 个县(市、区)根据土地播种面积分发奖励资金,省监狱管理局定额奖励 50 万元,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不参加奖励。

  为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2018 年,我省出台《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根据规定,在禁烧期内出现 “ 第一把火 ” 的,省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监狱管理局 50 万元;再出现火点,按每个火点 30 万元扣拨资金。同时,省相关部门将秸秆露天焚烧扣拨资金,通过奖励和专项补偿的方式,划拨给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县 ( 市、区 ) ,用于下一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等相关工作。

  按照相关部署,今年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间,5 个省级督查组和生态环境系统督查组开始赴各地进行督导,10 月 16 日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组织开展督查巡查和地方自查,直插田间地头,紧盯 “ 第一把火 ”,坚决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确保我省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