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后办医保统一实行“省标”: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来源:ZAKER 哈尔滨 记者 于勇澜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窗口服务通用规范(试行)》近日施行。今后,全省医疗保障窗口将统一实行 “ 省标 ”,实现 “ 一窗受理、后台联办、综合窗口出件、一次办结 ”。

  在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全面开展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建设,以优化重构业务流程,完善内控监督,提升人员综合素质为基础,将分设的专项业务窗口整合为综合业务窗口,通过单人临柜面向经办服务对象,受理全部医疗保险经办公共服务的模式,实现 “ 一窗受理、后台联办、综合窗口出件、一次办结 ”。

  在服务工作规范方面

  服务准备 “ 三提前 ”:提前检查好信息系统或硬件设施;提前准备好业务凭证和相关印章;提前到达岗位进入工作姿态。

  服务咨询 “ 四告知 ”:告知所提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告知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手续,告知办理业务的路径,告知办理业务的时限,并指导服务对象填写有关业务凭证。

  服务受理 “ 不推诿 ”:对服务对象符合规定的需求即时受理,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做好政策解释说明,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服务对象。

  服务办理 “ 不积压 ”:在业务受理、初审、复核、办结各环节,按岗位职责和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对距离较远、往返困难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服务对象,应按 “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 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点对点服务、重点服务和一条龙服务。

  服务结果 “ 不出错 ”:严格执行业务规程和标准,力争每笔业务不出差错;建立窗口服务日志基础台账,记录各业务的办理过程,发现有错及时改正。

  服务方式灵活多样:各级服务窗口普遍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可结合业务特点,努力拓展服务路径,将服务向网络、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