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 年黑龙江省各水域禁渔期时间确定,最长 77 天
来源:ZAKER 哈尔滨 记者 王辛娜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了 2020 年全省禁渔期通告,通告表明,全省各自然捕捞水域实行禁渔制度,并规定了各水域禁渔期,以保护鱼类产卵繁殖,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通告明确规定了今年禁渔期:
嫩江、松花江三岔河口至同江段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为 77 天,自 5 月 16 日 12 时至 7 月 31 日 12 时。
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水域为 55 天,分别为:6 月 11 日至 7 月 15 日,10 月 1 日至 10 月 20 日。
兴凯湖水域为 45 天,自 6 月 6 日至 7 月 20 日。
绥芬河新立船口至瑚布图河下水磨水域为 52 天,自 5 月 10 日至 6 月 30 日;绥芬河其他水域为 37 天,自 5 月 25 日至 6 月 30 日。
挠力河水系(包括沿途各大中型水面)为 67 天,自 4 月 15 日至 6 月 20 日。
其他自然捕捞水域为 47 天,自 5 月 25 日至 7 月 10 日。
在禁渔期内,自然捕捞水域禁止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渔具要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渔具入库。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将被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