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城管局和哈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发布通告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子扬记者赵政府)近期本报关注了哈市夜钓族在公路大桥上甩竿钓鱼一事。近日,哈市城管局和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严禁在跨江桥梁垂钓。

  近期,哈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阳明滩大桥、松花江公路大桥及松浦大桥,常有市民私自在桥面上停放机动和非机动车,在桥栏杆上擅自固定钓鱼设施进行垂钓。这种行为对桥上车辆通行秩序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一定安全隐患。

  针对这种情况,哈市城管局、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保障跨江桥梁交通安全和环境秩序的通告》,通告中禁止任何人在阳明滩大桥、公路大桥、松浦大桥等跨江桥梁双向车行道、人行道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禁止在跨江大桥车行道及人行道进行垂钓。

  哈市城管局、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加强对阳明滩大桥、公路大桥及松浦大桥勤务巡查,对不听教育,违法违规停车、垂钓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通告内容,欢迎广大市对在桥面上违法停车、垂钓的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