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嫌疑人挺“逍遥”!偷盗后就去宾馆开房看电视剧
从去年年底开始,安徽马鞍山市接连发生门面房被盗案件,有人专门趁夜间无人时,悄悄潜入沿街的门面房,盗窃财物。
零钱、烟酒,嫌疑人是啥也不放过,包括一些酒里的兑奖券。一家小饭店的监控视频记录下了嫌疑人是如何实施盗窃的。视频可以清楚还原犯罪嫌疑人在盗窃的这样一个过程,可以看到他首先使用这个液压钳破坏了这个玻璃门上的U型锁,在进入这个小饭店之后呢,因为是夜间所以他选用了打火机进行照明,然后开始翻箱倒柜。就连这个抽屉里发现的硬币零钱,他也没有放过,但是可能是因为现场的现金不多,所以他又把目标瞄上了这个后面的酒柜。
根据视频中嫌疑人的特征以及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警方对其进行了追踪,可奇怪的是,这名嫌疑人作案得手后就消失了。
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情报信息中心民警鲍宇:他在宾馆里面长期包了一个房间,就住在这个房间里面,但是这个宾馆比较小,不是大的宾馆,所以我们前期找他总是在一些地方线索就断了。
宾馆登记冒用的是他人的身份,盗来的财物仅供日常开销,烟酒之类的商品也全部自己享用,嫌疑人得手后就会躲进宾馆不再出门,这样一来,就大大降低了自己的曝光率,所以给警方的追踪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情报信息中心民警鲍宇:有了一些钱之后他就什么事都不干,就躺在宾馆里面吃饭、睡觉,剩下就是看电视剧,就是每天不停地看电视剧,所以我们了解到他入住每个宾馆他都要找个电脑房,可以看电视连续剧的。
虽然嫌疑人多处辗转,但警方经过连续追踪,总算摸清了嫌疑人的作案规律,并锁定了他最后租住地点所处的范围。在这一范围内,警方开始排查符合嫌疑人居住条件的小宾馆。
追踪有了重大收获,得知可疑男子开的正是一间电脑房,警方更加确定这就是犯罪嫌疑人,于是,迅速组织警力抓捕。该嫌疑人被抓时,正躺在床上看电视剧。
根据供述,犯罪嫌疑人张某今年40多岁,有盗窃前科,但他不知悔改,仍以盗窃为生,这一次他一共作案十五起,涉案金额四万多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由于嫌疑人盗窃的物品在四万多元属于“数额巨大”,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