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制售“假茅台” 百元酒换个瓶子价格翻十倍

  在出租房屋内私自灌装劣质白酒,并冒充高档白酒销售,被民警查获时屋内还存有假的贵州茅台酒及防伪芯片等,共计价值7.3万余元。

  3月1日,40岁的王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4万。

3月1日上午9时40分,王某被带上法庭,听到公诉人的指控,他全程神情淡定,低头时不时瞟向公诉人。  3月1日上午9时40分,王某被带上法庭,听到公诉人的指控,他全程神情淡定,低头时不时瞟向公诉人。

  据检方指控,2017年至2018年4月间,王某在房山区承租的某房屋内,制作“贵州茅台”酒并销售。2018年4月29日,房山公安分局民警在该房屋内查获贵州茅台酒4瓶、贵州茅台酒狗年36瓶、防伪芯片等物品。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查验,被查获的白酒均为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经鉴定,被扣押的白酒共价值人民币73920元。

  面对公诉人指控,王某表示认罪悔罪。其在庭审中供述,他是因为高档白酒销售价格高,社会需求量大,才想到灌装假酒后出售牟取高额利益。“灌装的假酒和酒瓶是从市场上买的,防伪商标是从淘宝上买的,我自己还买了一台打码机在外包装上喷识别码。”据王某交代,制作完的假酒他都是拿到市场上销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王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予从轻处罚。最终,王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庭审后王某见到了来旁听的妻子,庭审过程中神情淡定的他突然落下了眼泪,不住地抽泣。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已经40岁了,是在2017年来的北京,当时从事一份物流工作。2018年听朋友介绍进了一次糖酒会,“偶然间知道了有卖高档酒包装的,成本大概在300块钱左右。”王某交代,他此后又以四至五百价格卖出去,没多久就被抓了。

  “我灌得酒我也喝。”王某说,买酒的好多人都是为了面子,他就花钱买100多块钱的“王子”酒灌在飞天茅台瓶子里,一瓶能卖到1000多块。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民众,食品安全事关生命健康,假冒注册商标,以劣质白酒冒充高档白酒,不仅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危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更是欺骗消费者的失信行为。从事市场经济活动,要讲诚信,切莫贪小失大,触犯法律。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