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时帮工”回家途中摔成植物人 用心调解助力度难关

  扬子晚报网4月6日讯(通讯员 施伟 姜海波 记者 陈咏)我国《劳动法》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且不负主要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补助。然而,由于不合法定情节,宝应县山阳镇男子陶某发生严重车祸后,未获赔偿。陶某的女婿前年也因车祸去世,现在,自己又摔成植物人。顶梁柱接连垮塌,困难家庭雪上加霜。记者6日从宝应县司法调解中心获悉,近日,当地调委会牵头协调,多方合力,为这家人争取救助、送去温暖。

  陶某平日在家务农,偶尔到附近乡镇企业做点小工,也就是所谓的“小时工”,可以随来随走,不纳入企业管理。不久前的一天,在进厂帮忙结束,独自骑车回家的途中,陶某为避让其他车辆,撞上了路边木桩,当场昏迷不醒。入院后,他被鉴定为“植物人”。事发后,陶某的妻子、女儿等曾试图向多方索偿,却面临无法获取赔偿、无法进行责任追偿的困窘局面。

  当地调委会获悉情况后,主动介入协调。调解员将着力点放在争取各方同情上,打算走访经营者,当面做工作。然而上门后才得知,经营者已去了邻近的金湖县,而且近期也不会回来。面对无意施援的经营者,为给陶某一家增添希望,调解员调动了一切可用的资源:通过发短信、发微信留言,通过基层干部展开电话联系,经由工厂里的工人带口信……一段日子的等待之后,企业经营者终于同意见面了——不过,对方态度消极,在他看来,既然没有合同约束,就不用担心司法干预,可以草率应付。

  此后,调解员与经营者进行了多次公开和私下的见面详谈,靠彼此熟识的中间人做工作,逐步突破壁垒;靠不厌其烦地规劝,慢慢转变对方认识,引导将心比心;还特别围绕经营者顾虑的问题,展开针对性说服。比如,经营者担心,给了钱会被人当做是认领责任,会惹上更多麻烦。调解员明确告知,帮扶完全出于人道考虑,不会涉及任何后续法律问题。又如,经营者对于陶某家属提出的数额心存疑惑,调解员便将全部医疗收据,按时间顺序整理出来,供其参考。

  最终,经过不懈努力,经营者表示,愿意按比例给付医药费,最终标准比一开始提高了几十倍。为争取更多救助,调解员一方面联系民政部门申办低保;另一方面与乡镇干部沟通,取得镇、村支持,安排专人上门慰问陶某一家,从物质上给予帮扶;还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公益组织,让这家人获取民间资助。

  本周,调解员再一次到陶某家中走访,明显感到这家人的变化,他们说,虽然陶某不能表示感谢,但全家人的心里充满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