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职能调整暨培训工作会议。全市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负责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副局长、药(械)科(股)长及具体负责许可的工作人员近80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年初以来,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哈编发[2017]3号《关于调整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责的通知》文件。文件近一步明确了市、区二级的药品零售经营许可权限,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区内药品零售连锁公司总部及门店的许可审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域内药品零售单体企业许可审批、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市)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公司总部及其门店)许可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决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局党组高度重视,决定以会代训的方式传达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培训基层药品经营许可工作人员。主要目的是让基层人员正确掌握有关许可政策,切实做好药品零售行政许可权的交接工作,将本区、县(市)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有条不紊开展起来,真正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培训会上,市食药监管局要求:一是立即行动。这次会议后,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开展工作,杜绝不作为现象,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划定的职能范围开展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工作(包括药店的开办、许可证变更、换证、补证等业务)。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到人员到位、设备设施到位、许可证到位,在短时间内开展工作;二是坚持标准。在目前全省、全市没有建立药品经营许可信息平台的不利情况下,通过培训,最终目的是达到全市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统一化,即六统一:统一标准、统一编号、统一流程、统一指南、统一档案、统一报表。更好的完成“全省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的要求,以及全市开展的“互联网+行政审批”工作要求。严禁出现各行其是、降低标准、简化流程、自编号码、报表不全等现象,从根本上打牢此项工作的基础;三是信息畅通。通过此次药品零售经营许可业务培训,建立市食药监局与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的业务网络,便于市区之间讨论业务、答难解疑、发送通知、上报数据;四是加强督导。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市局成立了药品流通监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审评认证中心组成的联合督导组,于下半年赴各区、县(市)进行督察,采取现场到药店检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新开办药店和换证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进行更正,对群众举报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移交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此项职能调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目标列入对区县政府的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