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畜牧兽医局获悉,日前,我省出台苜蓿生产补贴政策。将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利用合法耕地,重点扶持一批有生产基础或生产经验的苜蓿生产业者建设苜蓿高产稳产生产基地,增加我省优质苜蓿草产品供给,示范带动我省苜蓿产业发展,调整种植业结构。

  补贴政策规定,苜蓿高产稳产生产基地的建设标准为不受水害和药害、相对集中连片、适宜苜蓿种植,土地经营权一次性流转5年以上的合法耕地。每个基地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有与种植苜蓿面积相配套的苜蓿种植和收获机械,鼓励干旱地区配备水电灌排等设施,苜蓿种植第二年青干草亩产量达到400公斤以上。

  补贴对象为具备上述相关条件的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和规模养殖场(合作社)。补贴采取先种后补的方式,分两年兑现补贴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种植当年验收后每亩补贴200元,种植第二年验收后每亩补贴400元。(作者:黄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