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与时俱进,70年创新发展。哈尔滨市妇联成立70年来,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全市妇女维权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能,促进维权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提高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妇女儿童切身利益在社会总体利益格局中得到有力保障。维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加清晰,维权机制建设得到拓展,维权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所突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经验得到普遍推广。市妇联先后被授予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市和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五年被评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一、源头维权,参与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力度显著加强

  哈尔滨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源头维权为重点,积极参与涉及妇女重大利益调整的立法论证咨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及时跟进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进程,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

  一是积极参与推动立法。积极参与并推动出台了《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条例共三十五条,是我市首部以妇女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中原则性的规定进行了细化,重点针对流动和留守妇女、女职工、女性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女性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等群体,对她们的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权益的保障及相应救济措施予以规范,着力解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种实际问题。

  二是积极表达妇女意愿。参加了多次全国人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省政协“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调研、市人大妇女权益保障状况调研等多项调研,有效将妇女群众的想法和需求传递到决策层;参与社会管理,反映社情民意,征集常规人民建议近千件,信访信息500余条,向“两会”提交提案、议案和建议50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妇女权益,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畅通妇女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三是加强维权理论研讨。2007年成立了市法学会妇女维权研究会,吸纳来自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41人,共召开了十届“关爱女性生存与发展”理论研讨会,结合每一时期维权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理论研讨,共征集调研文章近千篇,评选出100余篇获奖论文,增强了维权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主动性。1997年成立了市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协会成立以来,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与服刑人员结成帮扶对子50对,开展爱心活动捐款三万余元,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做出了突出贡献;市妇联完成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护状况调查、哈尔滨市家庭暴力情况调查等一批专题调研,有关对策建议得到立法和决策部门的重视与采纳。

  二、协调联动,推进维权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

  各级妇联组织努力健全维权网络和社会化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机构的建设,推进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协调、多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维权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社会化维权网络的建设。2010年,市妇联协调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维护妇女权益“筑网行动”的意见》,全面启动维护妇女权益“筑网行动”,着力构筑咨询投诉网、司法保护网、法律援助网、普法宣传网、社会救助网和基层服务网等六大维权网络。先后建立了哈尔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验伤中心、反家庭暴力庇救中心 、妇女维权法庭、法律援助中心妇女维权部、女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等多个社会化的妇女维权载体,实现了政府、司法等职能部门关注妇女维权工作的态势。

  二是完善妇联系统四级信访网络。不断完善四级信访网络体系建设,开通了12338维权热线,畅通了妇女的诉求渠道,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心理咨询服务,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建立了由妇联四级信访工作人员和直属联谊会、协会、妇委会负责人组成的维权信息员队伍,共计90人。近五年来,市妇联信访接待窗口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3639件次;在哈尔滨妇女网开辟维权专题板块,开通了接访信箱,设立主席接访日,将心理辅导引入维权工作;在全市妇女组织中开展了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全市共创建1608个信访代理机构,信访代理员、信息员2401人,举办培训班30期,培训2000余名信访代理员。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开展以来,哈尔滨市各级妇联组织代理信访案件千余件,结案率达到98%。

  三是妇女维权服务得到提升。推动各级法院设立“维权合议庭”,建立维权合议庭25个,办理案件近万件;推动各级检察院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组19个,办理涉及妇女权益保护案件近千件;推动公安机关在“110”报警网络中增加家庭暴力投诉内容,全市家暴110报警中心近五年来接待家庭暴力报警案件万余件;开展家暴伤情工作,市公安医院家暴验伤中心为近八百名受害妇女提供了伤情鉴定;推动民政部门加强对弱势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全市建立家暴庇护中心11个,为近百名妇女提供了救助和庇护;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妇女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福利彩票基金,受理了法律援助案件46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全市各区县全部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部,为两千余名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加强女性陪审员队伍建设,全市共有女性陪审员453名,围绕陪审员的权利义务、职责定位和审判业务等内容进行培训,有利于其更好的履行职责。

  三、重在服务,推进维权工作的实事化作用更加突显

  各极妇联组织密切关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农村妇女财产权益、未成年女性人身权益以及家庭暴力等婚姻家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依法维权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是与农业部门联合,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2012年,市妇联和民政部门深入调研、细致指导、扎实推进,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共增加维护妇女权益条款内容2761条次,清除侵害妇女权益条款15条次,有效的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此项工作受到全国妇联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全国人大副主任、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专题进行调研并给予较高评价,在全国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经验交流会上我市经验做书面文字交流。2013年,召开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哈尔滨市推进会,2015年,与市农委联合召开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哈尔滨市推进会,并联合农业部门继续推进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建立维护妇女权益仲裁“绿色通道”,确保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将法律赋予的妇女与土地相关的各项财产权益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人身保护制度,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2015年,以道外区为试点建立全省首家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保护制度。指导出台了《道外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和《道外区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实施意见》,至今已经下达了15份告诫书和4份保护令,从司法层面推动了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撑起了强有力的保护伞。

  三是建立预防及援助体系,加强未成年女性权益维护。2015年,针对未成年女性侵权案件突显这一新情况,探索建立未成年女性权益预防及援助体系。指导南岗区妇联对“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预防及援助工作”进行了立项,该项目被纳入南岗区2015年的百项民生项目。采取“教育与预防、保护与打击”双结合的模式,积极开展联合维权行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该项目的有效落实,为未成年女性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是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试点工作。近年来,影响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主客观因素不断增加,导致婚姻家庭领域的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社会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需求十分强烈。2016年,市妇联在道外区开展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试点,是我省首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下发了《道外区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司法局、民政局、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置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调解小组,受理调处离婚、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等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妇联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解决,进而促进家庭关系的和睦融洽、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

  四、宣传倡导,提升维权工作的影响力显著提升

  各级妇联组织加强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妇女维权工作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抓住重点,圆满完成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市妇联积极响应依法治国号召,把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高广大妇女法律素质作为履行妇联基本职能的一项重要手段,将普法教育经常化、普法学习系列化、普法宣传品牌化,圆满完成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工作任务。

  二是提升能力,积极推进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市妇联注重改进工作作风,注重能力提升,致力于维权队伍建设,共建立了4支由357人组成的妇联系统普法骨干队伍,组建了由公检法司、专家学者、律师等组成的19支“蒲公英”普法讲师团;通过建立哈尔滨市姐妹港湾QQ群、微信群等维权载体将维权队伍统一起来;举办与维权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政策、心理调适、社会工作等方面知识,提高维权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仅“六五”普法期间举办骨干培训班500余期,培训1万余人次。举办多种法制宣传活动2000余场,覆盖妇女群众180余万人(次)。开展各种主题法制宣讲活动共计8百余场次,开展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上讲台—普法宣讲5,086场次,宣传妇女30万余人次。

  三是创新模式,使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与市电视台联合利用涉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案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宣传;与动漫公司合作,将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制动漫片形式,在电视台及主要街道LED屏幕进行公益广告宣传;与报社、广播电台合作,对普法维权经验、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时事进行及时报导;在“哈尔滨妇女网站”的维权驿站中链接法律咨询QQ号;结合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实践和妇女维权实际,整理编印《妇女维权资料汇编》,作为维权干部普法的指导手册;2015年与哈尔滨市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联合开通“知心姐妹”维权专线,每周三在哈尔滨新闻综合广播《民生直通车》栏目中播出。

  五、积极作为,促进维权与维稳的结合作用彰显

  各级妇联组织紧紧围绕大局,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一是创新思路,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2005年,市妇联积极落实全国妇联要求,建立起由市妇联组织牵头,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哈报业集团为成员单位的哈尔滨市“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哈尔滨”建设中。近年来,市妇联依托社区,先后开展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签订“家庭平安承诺书”、唱响“平安歌”、“平安家庭”宣传月、防邪知识进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等一系列“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平安家庭”的知晓率、参与率逐年上升,截至目前“平安歌”宣传进社区、村屯实现全覆盖,入户率达到80%;已动员近130万户家庭自觉自愿地与社区(村屯)签订“家庭平安承诺书”,履行相应承诺。

  二是突出重点,着重抓好留守流动妇女群体工作。市妇联紧紧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将流动家庭视为“平安家庭”创建的重点群体,把着力做好流动妇女的权益保障工作,切实维护流动妇女利益,作为新时期妇联组织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和结合点。从2008年起,先后在南岗、道里、道外、香坊、平房、呼兰、阿城等流动妇女比较集中的55个社区建立“外来嫂平安之家”,建立组织机构,统一工作规则,并配置学习和活动物品,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健康、礼仪、环保、家教等知识讲座,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了她们的生存发展环境,“外来嫂平安之家”已成为外来姐妹们的活动之家、活动之家、维权之家、服务之家。2014年,市妇联制定下发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台账,卓有成效的开展了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市妇联先后在九个区县开办女童保护示范课程,共有1000名女学生参加,通过讲解如何正确分辨性侵害行为、怎样防止性侵害以及面对性侵害应该怎么做,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是健全服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信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咨询“四位一体”的维权服务,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侵害劳动权益等重大典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综治、反拐、禁毒、防艾、反邪教、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使妇女维权工作有效地参与和配合了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使维权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