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网讯(新闻中心记者 李东泽)国家统计局大庆调查队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09元,增长6.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909元,增长5.3%,增幅分别高出年初预期0.1和0.3个百分点。
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双增,是在原油量价“双降”基础上实现的,也是在粮食产量下降17.3%,特别是玉米量价“双降”的情况下实现的,十分不易。
对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同期数据,在城乡居民收入比上,全国为2.72∶1,大庆为2.62∶1,这意味着处于“爬坡过坎”中的大庆,不仅没有“拖后腿”,而且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改善。
对比全省同期数据,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773元和2077元。对比哈尔滨,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哈市高3319元,农村常住居民也仅比哈市低530元。
通过对比不难看出,在“很不平凡、很不容易”的2016年,大庆人来自可支配收入的“获得感”仍在提升,也更加凸显出这份成绩的“来之不易”。
调查队队长吴永坤说,多数人都认为可支配收入就是“到手的钱”,其实这是不对的,可支配收入由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4部分组成。
工资性收入仍是我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城镇居民的占71%,农村居民的占47%。调查队住户调查科科长柳成凤认为,去年公车改革增发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促进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而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则是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较强。
第三产业稳中有增,保证了经营净收入的稳步增长。去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899亿元,同比增长5.5%,使得城乡居民从第三产业中获得的净收入增长较快。
经营净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占比第二,约为43%。在干旱少雨导致粮食产量下降的情况下,农村常住居民经营净收入仍能实现3.2%的增速。
伴随全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养老金标准提高、各项惠农补贴和扶贫资金的落实到位,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也有较快增长。
百姓兜里有钱、日子好过,是经济回暖的有力注脚,更是政府执政理念的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