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0月26日其旗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发布的报告称,有“充分证据”表明加工肉制品可能导致肠癌;红肉类也有致癌可能。
那么致癌食物为什么被认为可能导致癌症呢?其实食物本身是基本上不存在致癌物的,食物致癌主要因为以下原因而出现:
1.食物保存一段时间后容易发霉,产生致癌物:黄曲霉毒素,具有致癌性。比如花生、玉米、稻米、大豆、小麦等
2.对于食物的处理不当,如腌制、油炸、熏制和烧烤等都有可能产生亚硝酸盐,亚硝酸过量的摄入会导致癌症的产生。
3.在农作物的生产过程中,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农民伯伯施用的农药和杀虫剂等,会出现农药残留,都有可能导致癌症的产生。(吃东西一定要洗干净)
4.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只要严格控制用量,用法,及每天的最高摄入量,都可以在理论上认为是无毒安全的,但超过一定的剂量,有致癌的风险。
癌症的成因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简单地归结一种致癌物,“致癌”食物只是对癌症的产生可能有一定的诱导作用,但并不是说,吃了这些食物,我们就会得癌症。诱发癌症的条件,比如我们受日晒,紫外线诱发 DNA 复制错误,是物理因素。食物/环境中的癌症诱变剂,是化学因素。肝炎,是病毒因素。这三个是主要的诱发基因变异,走向癌症的因素。所以得癌症是综合多种因素而来的,我们并不用对食物中的少量致癌物质表现出太多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