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项促消费活动贯穿全年,我省今年将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

  来源:哈尔滨发布

  2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 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综合施策,激活消费潜力,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黑龙江省商务厅计划于今年开展10场专项促消费活动,共计发放6亿元政府消费券,充分释放夜经济积极作用。

  黑龙江省商务厅副厅长邢颖娜在发布会现场介绍,根据商务部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全国60%的居民消费发生在夜间,夜间已逐渐成为居民消费的“黄金时段”,夜经济的发展不仅延长了消费时间,同时也进一步拓展了消费空间。为全方位、多维度推动黑龙江省消费进一步增长,按照“政府指导、部门联动、企业承办、群众受益”的原则,今年全省将以“春惠生活、夏慧消费、秋荟优品、冬汇龙江”为特色主题,把促消费活动贯穿全年,省商务厅将组织开展10项促消费活动,推动全省消费市场平稳发展。

  一是打造消费亮点。推动“龙江好物”品质消费;进一步扩大汽车、家电、家居等传统消费;围绕各地特色消费,打造一市一亮点;努力培育新字号,壮大老字号,有效引导消费,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推动新型消费提质扩容。

  二是挖掘消费潜力。统筹组织省内各市地和重点商贸企业,积极谋划开展促消费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政府消费券的支持方式和力度,力争全年发放政府消费券6亿元,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三是形成消费合力。发挥政策促进消费作用,充分释放买方潜力。坚持政府、企业和互联网金融行业同频发力促进消费,切实发挥组合拳优势,放大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助力我省消费回补和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

  四是培育消费供给。为推进新业态发展,对电商企业地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增幅达到10%以上且在省内入统纳税的,按新增网络零售额2%给予奖励,最高200万元。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对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以此促进我省消费供给提质升级。

  记者另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为推动全省夜经济快速发展,省商务厅联合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旅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七部门制定了《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进一步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围绕加强规划引领、打造消费地标、升级夜间商圈、鼓励延时经营等10个方面为夜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其中,明确规定了各地需在2023年末打造3-5处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提出了累计培育140家以上龙江老字号企业的工作目标,表明了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推动夜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夜市示范街区创建,丰富夜间消费业态。哈尔滨市指导师大夜市打造“网红夜市”,日均客流量超1万人次。佳木斯市成立了油坊胡同、万达夜市、利达夜市三大夜经济圈,共有摊位约450个,经营项目包含美食档口、清吧、水吧、啤酒屋、小吃、小百、儿童乐园等,有效点亮了夜市整体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