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博)按照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下发《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的基础上,日前,哈市纪委又 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对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工作进行再部署。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部门、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 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进一步严明 纪律要求,除慰问困难群众职工外,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 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要切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哈市纪委、监察局公布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举报地址:哈尔滨市信访服务中心(南岗区文昌街26号);专项举报电话:12388;受理网址:ht t p://haerbi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