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使用许可区里审批市里备案

  调整了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权限———区里审批市里备案。在过渡期内,呼兰、阿城、双城3个区的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参照县(市)管理模式,由区政府进行审批,审批后到哈市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前一次审批六个月之后可申请变更行驶线路

  校车的行驶线路是当地人民政府在审查校车使用许可时审核确定,涉及开行校车的合理性、学校布局、乘车学生分布以及道路的通行安全条件等。校车原则上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不得擅自变更,但结合哈市过渡期实际情况,确定申请变更校车行驶线路时,首先应取得市政府批准、在前一次审批六个月之后方可更改线路,重新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及校车标牌。

  行驶路线、停靠站点等一变许可就作废

  过渡期内,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以国标校车检验合格为准,国标校车检验不合格或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GPS入网服务证明发生变化的,校车使用许可即作废。3月1日起,由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所运营校车依法进行查处。

  《意见》还明确了过渡期时限———到2018年7月30日为校车安全管理过渡期。 □记者刘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