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黑龙江省快递业健康发展,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将加强快递园区规划布局,在哈尔滨建设一级快递专业园区;在哈尔滨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国际国内航空快件分拨中心,将哈尔滨打造成全国性对俄国际快件集散中心;鼓励快递企业利用哈尔滨航空港的场地设施及业务平台,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设立航空港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专用接驳区;支持哈尔滨建成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为进出境快件提供代理报关、报检、仓储、分装、分拣、发寄服务,扩大哈尔滨进出境快递物流规模,增强辐射能力。

  根据《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便利企业工商登记,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

  《实施意见》明确,快递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快递企业投资购置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抵免政策。采取总分机构形式的省内跨地区经营快递企业可按相关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快递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一般工业同价。

  黑龙江省将推进快递业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电动专用车,支持快递企业采购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作为快递运输车辆和快件投递配送车辆,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黑龙江省将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在统一规范快递车辆的基础上,对快递机动车辆、电动三轮车运输快件在市区通行、停靠、作业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快递企业收寄和投递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代收、保管等便利服务。鼓励通过设立快件集中代收代投服务点、设置自助服务终端等形式,为快件收寄和投递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将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作者: 阴祖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