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小官巨腐”警示录》截屏图。图为《“小官巨腐”警示录》截屏图。

  原标题:孙河乡书记受贿数千万判无期

  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利用手中职权,为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工程项目、拆迁腾退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6年间收受款物近6000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纪海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大金主“豪贿”5300余万

  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间,纪海义利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嘉仁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聚利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光老人康复服务福利中心、赵某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公司经营、拆迁腾退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

  其间,纪海义单独或者伙同李某、其子纪某某非法收受北京嘉仁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聚利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某、北京星光老人康复服务福利中心法定代表人梁某、赵某、顾某等11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5932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在11人中,葛某是纪海义最大的“金主”,8年间先后给予纪海义1185万元现金、1518万元的房产、1551万余元赌资,以及给予纪海义情妇和儿子共计1100余万元的款物,合计5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