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前列。鼓励有条件医院试点日间手术。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1241个,实际开放床位202225张,医疗卫生人员212469人,基本建立了能够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5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76.59岁,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位居全国中上游。
鼓励有条件医院开展日间手术试点,重点支持县域内千人口床位数不达标、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病床使用率较高的县级医院建设,重点向妇儿、产科、中医、精神、老年病等领域倾斜。到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1张。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人。公立医院除为调整布局、改善医疗环境所进行的迁建、翻建和新建短缺专科医院项目外,在“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
未来看病坐车取钱一张卡全搞定
到2020年,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省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全面建成与国家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充分运用新技术,积极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发展,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建设以互联网预约挂号、诊间支付、专家查询、健康知识普及、诊查结果查询和远程医疗为基础的“互联网+医疗”模式,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应用和普及,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设4大区域医疗中心减少病患外转率
根据区域地理位置在全省规划设置4个省级医疗区。
1、中南医疗区:以哈市为区域医疗中心,主要辐射哈市及其西部的大庆市、绥化市。
2、西北医疗区:以齐齐哈尔市为区域医疗中心,辐射齐齐哈尔市以及齐齐哈尔市以北的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3、东北医疗区:以佳木斯市为区域医疗中心,辐射佳木斯市及其周边双鸭山市、伊春市、鹤岗市。
4、东南医疗区:以牡丹江市为区域医疗中心,辐射牡丹江市及其北部鸡西市、七台河市。区域医疗中心为区域内及周边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减少本区域内病患外转率,并承担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其中,哈市也是全省区域医疗中心。
取消对社会办医院资源配置的限制
取消对社会办医院的具体数量、地点、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的限制。社会办医院不受所在辖区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选址距离、诊疗科室及自身注册资金额度的限制。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都要向社会力量放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范围
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范围,放开医师职称级别、所在公立医院等级的限制,可在不同类型、层级的医疗机构间流动。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老人可签约享家庭医生诊疗服务
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和健康小屋建设,做好老年人免费体检、保健咨询、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等服务。对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推行签约服务。引导签约老年人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