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1月1日讯 10月31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出炉,哈市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12369,24小时受理举报。同时,对于无焚烧行为的奖励10元/亩。
《方案》要求,哈尔滨市辖区全域均为禁烧区。各区县(市)要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对纳入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范围的玉米种植地块,没有焚烧行为的,按照10元/亩(市政府奖励5元/亩,区、县市政府奖励5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在秸秆还田作业上,主要对玉米秸秆还田作业和还田机械购置给予补贴;在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上,主要对搂草机、打捆机、抓草机等秸秆收集机具购置给予补贴;在打造秸秆加工利用产业上,主要对秸秆饲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和规模以上秸秆造肥、板材、造纸、乙醇等项目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