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26日讯 日前,记者获悉,2017年春节期间哈市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市区内,20日(小年)至2月11日(正月十五)期间,除27日(除夕)全天外,每日6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有的市民认为除夕全天可以燃放,因此看完春晚、听完钟声再出去放鞭炮。哈市公安治安管理局民警告诉记者,除夕夜24时钟声过后,已进入大年初一,按规定大年初一的6时至24时才能燃放。
22日,哈市安监局会同哈市公安局,对道里区、南岗区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了安全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道里区1户未取得许可非法经营、1户移位经营;南岗区2户棚外经营、1户移位经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区公安局、安监局,按照非法和违规经营进行处罚,道里区的2户经营业户被刑事拘留,并没收了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3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