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参保?
在哈市市区具有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包括:
1、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
2、0-28天(含28天)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哈市全日制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两年待业期内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11家医院可异地转诊
个人先垫付后报销
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经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转往异地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持相关材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哈市市区内营业网点按规定办理报销。
具有异地转诊资格医疗机构包括:1、哈医大一院;2、哈医大二院;3、省肿瘤医院;4、哈医大四院;5、黑龙江省医院;6、哈尔滨市第一医院;7、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限传染病);8、哈尔滨市胸科医院(限结核病);9、哈尔滨市二四二医院(限肾移植);10、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一一医院(限肾移植);11、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生活报记者 张洁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黑龙江官方微信(sinahlj)

查看评论(14)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