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日报

  原标题:公租房:11日摇出意向登记顺序!36个小区供选,哈尔滨这5441户都能分到

  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做好哈市2018年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的优先优待家庭(以下简称优先优待家庭)摇号配租公租房工作,保障公平分配,规范使用和管理,12月11日,市住建委将公开摇取优先优待家庭意向登记顺序号。随后,在进行现场意向登记和公开摇号配租后,最终为5441户优先优待家庭进行分配房源。

  配租“人房比”为 1:1.2

  据悉,此次公租房摇号配租面向:已取得《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标注为一、二类别且符合“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家庭,建国前老军人家庭,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家庭,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家庭,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无配偶、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家庭,军队退役人员家庭,城镇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残疾人家庭,环卫工人家庭、公交司机家庭”。

  2018年以前已参加公租房摇号配租并自愿放弃中号公租房的优先优待家庭及已配租公租房的优先优待家庭除外。

  截至2018年10月末,经市、区、街三级审核登记,哈市主城六区未配租保障的优先优待家庭共计5441户。为此,市住建委根据优先优待家庭数量,按“人房比”1:1.2的比例匹配房源。

  配租公租房为建筑面积36.6—66.91平方米

  此次优先优待家庭摇号配租公租房共匹配了6500套房源,建筑面积在36.6—66.91平方米不等,共分布在地铁家园、宝宇天邑澜山、陶瓷小区等36个小区中,其租金也从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6~20.4元/月不等。

  其中,家庭类别为一类的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按照基本租金标准执行;家庭类别为二类的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按照基本租金标准减收30%执行。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不含应由承租人缴纳的供热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水费、电费、燃气使用费、有线电视费、电话网络费等费用。

  据市住建委介绍,为保障公平公开公正分配房源,此次分配将分为3个环节,即公开摇取意向登记顺序号,按摇出的顺序号进行意向登记,以及公开摇号配租。在此期间,市住建委将组织邀请市、区相关部门、公证处等单位参加各个环节的摇号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