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晚报

  原标题:让业主给邻居交热费是啥操作?宣西物业连着两年错收费

  新晚报记者 史东旭 文 / 摄

  日前,家住南岗区宣文街 34 号的吕女士通过百姓热线向新晚报记者反映,她去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宣西分公司交取暖费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把别人家的热费交了。原因是,工作人员收错了别人家的热费。

  吕女士说,2017 年年底时,她去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宣西分公司交取暖费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家的取暖费已经交过了。她当时以为是家人交的,询问过后得知并不是家人交的。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她,是别人把她家的取暖费给交了。随后,吕女士交了 1373.01 元热费,工作人员承诺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 取暖费已经交了!” 今年 10 月,吕女士再次来到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宣西分公司交取暖费时,再次被工作人员告知已经交过取暖费了。“ 宣西分公司不但没有改正,工作人员还让我把对方的取暖费交了,对方家的面积是 37 米,我家的面积是 33 米,我凭啥要帮别人多交取暖费。” 吕女士不解地说。

  为了将来不产生欠费纠纷,吕女士还是交了自家的 1373.01 元取暖费,但拿到发票的名称确是一个她不认识人的名字,旁边手写的黑色字体才是房主的名字,并加盖了 “ 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 ” 发票专用章。

↑ 发票上手写的名字才是房主的名字(红圈处)↑ 发票上手写的名字才是房主的名字(红圈处)

  19 日,记者来到哈尔滨市住宅新区物业管理总公司宣西分公司,信访部负责人回复称,吕女士家的这栋楼共有 4 个单元,与正常居民楼的单元排序不一样,这栋楼的 4 个单元是倒着排序的,所以居民交费时说的自家地址与收费系统里录入的地址是不相符的,就出现交错费的情况。

  但并不是所有的居民都会交错,工作人员在收费时,会和交费居民核对地址、房主姓名以及房屋面积,一般情况下,即使地址不对,但核对另外两项内容,也是不会交错费的。

  对于交错费的那个邻居,他们已将取暖费退还,并且重新收取了吕女士家的取暖费。吕女士去年反映的情况在今年再次发生,是因为公司换了一批工作人员,他们并不知晓去年的情况。

  针对此事,该负责人也承诺,会在供暖期结束后,将吕女士家 4 个单元居民的房产证复印件收齐后,重新按照房产证上的地址录入收费系统,今后不会再发生居民交错热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