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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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拳出击扫黑恶 利剑出鞘护安宁

  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省依法对黑恶势力“大扫除”,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我省依法对黑恶势力“大扫除”,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本报讯(记者那可)近日,记者从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截至2018年12月20日,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34个,涉恶犯罪集团129个、涉恶团伙164个。

  其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2733条,其中群众举报占三成,侦办涉黑涉恶案件3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25人,刑事拘留2230人,破获各类案件2936起,缴获枪支20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件资产5.33亿元。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案国家工作人员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15件、132人。全省公安机关打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团伙14个;打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团伙19个;打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团伙6个;打掉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团伙34个;打掉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团伙24个;打掉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团伙13个;打掉采取“套路贷”、“校园贷”和网络诈骗等新型涉众型的黑恶势力团伙25个;打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团伙22个;打掉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团伙6个,切实形成了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

  2018年12月20日,省法院组织全省52家法院对80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涉案379名被告人中,最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88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23.22%,判处财产刑652.9万元。这是省法院2018年以来组织的第3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据介绍,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按照中央、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依法高质高效审理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此次公开宣判的80件案件,既有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发生在金融领域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有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犯罪。既有发生在校园、公园等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恶势力犯罪,又有发生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商贸集市等严重损害当地营商环境的恶势力犯罪。既有随意殴打他人、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常见恶势力犯罪,又有“恶意碰瓷”“仙人跳”等新类型恶势力犯罪。彰显了全省法院有黑必扫、有恶必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近日,省扫黑办公布了我省扫黑除恶四大典型案例。据介绍,2019年,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向纵深推进,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实施分类分级处置,提升侦查打击质效。加强批捕起诉审判环节的工作,集中公开宣判涉黑涉恶案件;强化涉黑涉恶案件资产查处,依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