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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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1亿元财政资金补贴淘汰燃煤锅炉

  本报讯(记者韩丽平)哈尔滨市财政部门积极调整完善淘汰燃煤锅炉财政补助政策,2018年筹措资金2.91亿元支持全市燃煤锅炉淘汰。

  据了解,结合今年哈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特点,哈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将补助范围扩大至建成区内10~20蒸吨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根据哈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际,增加对“煤改生物质”方式的财政补助政策;并对城乡结合部清洁能源改造制定了更为优惠的补助政策,将房屋节能改造纳入补助范围。

  据悉,按照上述补助政策,目前市区两级财政已落实资金2.91亿元,其中,市财政已提前拨付各区补助资金1.59亿元,各区负担的1.32亿元补助资金也通过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落实,有力保障全市淘汰燃煤锅炉工作顺利开展,使哈市进入冬季供暖期以来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稳居前2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