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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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名受害人740余万房款被占用三年扩张二十多家店却负债累累

  好宜生房产中介合同诈骗真坑人

  文/摄生活报记者黄迎峰

  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6月,哈尔滨市有数十名受害人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好宜生房屋连锁中介骗走了他们的血汗钱,涉及700多万元。据了解,好宜生自2010年在哈尔滨市注册第一家公司,到2013年末扩张到20多家营业部,然而看似辉煌一时,实际上好宜生随后便负债累累。

  引言: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案件,在此案之前,案发后,没有相应判例支撑,此案的判决,对类似的二手房中介不履行合同、卷钱逃跑类案件的办理有了指导性意义。

  “交18万首付款交易迟迟不给办”

  记者见到林艳(化名)时,她头发半白,用她自己的话说,因为买房这事折磨得自己话都说不明白了,睁眼闭眼都是心里憋屈,还不敢告诉家人。2015年12月,在哈市香坊区租房的林艳,来到好宜生房产中介想买套二手房,没想到一场噩梦就这样开始了。林艳说,当时经理给她介绍了一套房子,使用面积50平方米60.5万元。按照中介的要求,她交了9000块钱押金,几天后,经纪人就催她说,得赶紧交易,否则押金就过期了,过期不退还。经纪人要求林艳把首付款18万元交到好宜生,由中介监管。此时,卖家提醒林艳别把钱交给中介,把钱交到房产交易中心去监管保险。但经纪人却说如果资金监管很麻烦,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法完成,那样9000块钱押金也不退。

  林艳生怕钱被扣,还是把钱交到了好宜生。随后,好宜生房产中介老板的妻子崔红(化名)就在香坊区一家银行给林艳开了个卡,钱打到这个卡里,当时说这个卡是属于林艳的。“她有一个卡,我有一个卡,然后说我俩卡里面的钱,谁也动不了。”转眼三个月过去了,到2016年3月份,交易却一直没有进展,中介以各种理由推拖。“说房主没在家,又说时间太短银行暂时办不了款,每次追问都有理由。”在林艳反反复复去好宜生催办的时候,发现有很多人都去要账,买房的卖房的都有。

  “后来我觉得房子交易不了了,有好心人提醒我卡里的钱也不见得保准,这时我去查余额发现,里面的钱当天就被转到崔红的账户上了。”林艳和丈夫顿时头脑一片空白。

  43人报案称好宜生骗走740万房款

  据介绍,从2015年11月到2016年6月,哈尔滨市有数十名受害人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好宜生房屋连锁中介骗走了他们的血汗钱。据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经侦一大队大队长刘书东介绍,涉及到香坊、道外和南岗三个区,起初来报案时20到30人,涉案金额大约是300多万。最后侦查员了解到,一共是43人,涉案740多万,这些钱是向好宜生交的购房定金、预付款、或者是全款。

  2016年9月13日,派出所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同年9月16日对张某国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同年12月13日,这起案件移交到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经侦一大队继续侦办。

  该大队副大队长赵士伟向生活报记者介绍,报案人们说老板跑了,联系到时也是搪塞他们,说公司亏损没钱给。在监视居住期间,张某国消失不见,2017年3月17日,公安机关对张某国再次审批刑事拘留,列为网上逃犯。2017年8月9日,张某国被公安机关抓获。

  扩张20多家营业部其实已负债累累

  警方查明,好宜生自2010年在哈尔滨市注册第一家公司,到2013年末就已经扩张到20多家营业部。然而看似辉煌一时,实际上好宜生2014年经营不善开始亏损;到2015年6月,一些营业部的工资都发不出来了。张某国为了迅速占领市场,还借了不少小额贷款,催债的天天围堵他,他便将买房人的钱用于还钱。之后,扩张的店面开支不小,收益却很少。“房子迟迟不交易,客户不断投诉,买房卖房的都不信他了,就不再进钱了,借款公司又上门催债,这样就陷入了恶性循环中。”赵士伟说,他就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窟窿越来越大。

  张某国被抓后辩解称,他没有故意诈骗,强调只是合同纠纷、违约行为。而且,他辩解说自己潜逃是为了脱身继续赚钱,他用他人名义开的公司,卖理财产品,已经弄到了一百多万存款。他还想用这笔钱来堵住七百多万的窟窿。

  当时,法律界人士对这起案件确实争议很大。这起案件该如何定性?到底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到底是合同诈骗还是非法侵占?

  房款大多拆东墙补西墙只有45万做了监管

  然而警方调查发现,张某国避重就轻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副大队长赵士伟告诉生活报记者,侦查员在房产交易中心,对好宜生公司的资金监管情况做了全面调查。700多万元当中,只有45.5万元交到了房产交易中心,做了资金监管。这个结果表明,好宜生已经不具备办理房屋贷款或更名过户的能力,却仍然继续办理所谓的二手房中介业务。

  大队长刘书东介绍,在2015年10月到2016年6月期间,张某国所有收取的客户购房款,基本上都没有用于客户的购房交易。他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开销,比如说工人的工资、一些分店的租金、装修,以及打广告的费用。侦查员调查了好宜生的账目资金流向,从账目上看,购房者将钱通过POS机打到张某国、他妻子或他儿子的银行卡上,再由张某国提走,用于偿还小额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或者拆东墙补西墙。由于钱没有交到监管中心,就没办法继续履行购房程序,直接导致购房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交易。

  案件定性为合同诈骗老板被判13年

  2018年1月,公检法机关对这起案件的定性达成了一致意见。

  副大队长赵士伟说,他根本就不是想通过房屋交易来赚取合法利益,他实际上的本意就是想非法占有购房款,来用于别的目的,这对购房者来说就是一种欺瞒,这种行为就是一种诈骗。

  就这样,经过哈市香坊公安分局几个月的全力侦查,全省首例房产中介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2018年1月24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好宜生合同诈骗案,同年12月26日,一审判处好宜生法定代表人张某国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退赔42名被害人经济损失6192290元。

  去年,生活报报道过有房产中介不履行合同,卷钱失踪的报道,这其中都涉及到资金未监管这一重要环节。为防范房产交易的风险,哈尔滨市从1月2日开始执行了一项新政策,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首付款资金未进入监管账户的,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审批发放贷款。刘书东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成功审判,在黑龙江省乃至全国都是非常罕见的,对今后类似这样的案件也起到了一个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