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宾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数量及岗位
选调范围为: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登记的副科级(不含)以下人员,共选调18名。
(一)宾县纪委监委机关和乡镇纪工委选调副科级(不含)以下工作人员10名,分别为:1。执纪审查、执纪监督等一线办案人员6名(因工作需要限男性);2。 审理岗位2名(不限性别);3。 综合部门岗位2名(不限性别)。
(二)宾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副科级(不含)以下工作人员8名(不限性别)。
二、选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纪检监察或巡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全日制学历不低于大专;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副科级(不含)以下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
1。报考执纪审查、执纪监督及审理岗位的人员,需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财会、审计等工作经历或所学专业与之相关;
2。报考综合部门及巡察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文字综合、党务工作等经历或所学专业与之相关;
(六)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除外);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或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岗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等不符合转任条件的;
(四)在县级机关设置服务期岗位工作未满3年的(含试用期);
(五)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考生到公共邮箱bxjwzxb@163.com(登录密码bx57988554)自行下载《选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和《宾县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自愿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任一报名方式报名。网上受理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17:00止,报名邮箱bxjwgkxd@126.com(特别提醒:不受理报送到公共邮箱的报名材料);现场受理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4月18日8:30—11:30、13:30—17:00,地点为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迎宾路1号宾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大厅。
(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开考人员比例大致按照1:3掌握。笔试不设定范围,不指定培训机构,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准考证于2019年4月19日15:00-17:00在宾县纪委监委一楼大厅发放,考生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外地考生也可在笔试开考前一小时在考场外领取。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三)资格审查。笔试环节后紧接着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提前准备齐全选调相关证明材料并须本人到场提供,避免多次往返。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通过后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或有关规定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9年4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含笔试、面试两项,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2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五)考察。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和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等额考察人员。严格考察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考察环节开始前后,如有考生退出选调,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人员。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转任。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报名及咨询电话:0451-57907330、57907331
宾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