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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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

  精简审批事项申请要件

  ■精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烟花爆竹批发许可等6类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要件11项

  本报讯(司树洋徐宝德记者谭迎春)近日,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精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要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有效提高审批效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据了解,省应急管理厅严格落实国家行政审批有关要求,精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烟花爆竹批发许可等6类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要件11项。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最多跑一次”要求,建立“马上办、一次办、我帮办”工作机制,对企业生产、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有效解决企业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掌握我省重塑营商新环境50条重要举措;要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要件,彻底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限长、要件多、效率低、企业不满意等问题;指导基层在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对已明确取消的审批材料和证明事项仍要求企业提交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不作为乱作为、人为设置路障问题,要坚决问责,努力营造清新优质的营商环境,为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