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醒!年底前不缴纳热费,每日产生年度热费总额 1 ‰滞纳金

  来源:ZAKER 哈尔滨 记者 张磊 。

  哈市各供热单位提醒热力用户:2019 至 2020 年度热费须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用户逾期未缴纳热费的,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记者咨询多家供热企业,其违约金为每滞缴一日,按年度热费总额千分之一标准收取。

  根据相关规定,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向供热单位按面积预交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按实际计量情况结算热费,多退少补;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当于供热期前向供热单位缴纳不少于 50% 的热费,剩余热费应当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向供热单位缴纳。

  用户逾期未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将向用户发出催缴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缴通知书满十五日仍未缴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的用热权益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用户逾期未缴纳热费或者拒不缴纳热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各大供热单位工作人员表示,为了方便用户缴纳热费,用户除了到各供热单位收费大厅缴费外,还可以通过供热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银行代收网点等方式缴纳热费,具体缴费方式可咨询辖区供热单位。同时提醒广大用户,缴纳热费后保存好缴费发票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