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

  我省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价格

  公立医院自主制定

  试行期一年

  生活报讯3月25日,来自省政府的消息,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Covi d-19)抗体检测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日前发布。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Covi d-19)抗体(I gM、I gG)检测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Covi d-19)抗体(I gM、I gG)检测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试行价格标准,试行期一年。一年后根据成本及项目需求情况制定正式价格。

  ◎公立医疗机构应以合理成本为基础制定试行价格,体现医疗服务项目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兼顾市场供求、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为患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在醒目位置向患者公示,并保持价格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向患者的说明和宣传解释工作;要坚持患者自愿的原则,在提供服务前必需履行告知义务,保证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医患如有任何异议,应事前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