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人 这些常用药集采降价最高超90%

  来源:生活报

  8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了降低虚高药价,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我省积极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落地,4月20日起我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将正式执行,又有一批常用药,特效药即将降价,其中,氟康唑、格列美脲、盐酸左西替利嗪片集采降价最高超90%。

  据了解,我省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于2019年12月19日起执行,第二批将在2020年4月20日起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当于一次“大团购”,把全国的用量集合成一个大采购包并承诺采购量,中标药企的销量能够得到保证,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医药流通环境,药企只需要做好药品的生产供应,因此有了比较大的降价空间,有的药品降价甚至可以达到90%以上。“这些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往往属于治疗效果好、常用的、价格昂贵或属于专利独家药品,涉及高血压、精神病、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长期用药负担很重的药品。”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大幅度降价,可以大大减轻百姓的用药经济负担。患者在看病就医时,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开具和使用集采药品。

  目前,第一批集采药品已经落地,第二批即将开始。参保人员可以咨询就医的医疗机构或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关注登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hlj.gov.cn)以及微信公众号“龙江医保”进行查询。为了保证药品疗效,参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的都是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也就是国产仿制药品和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我省采取了多项监管措施来保障所采购药品的质量,加强对中选品种全流程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并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动态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确保企业按照中选价格足量、及时供应药品。下一步,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保障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健全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积极推广使用集采药品。为中选结果兑现保驾护航,使更多的患者能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