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瓶、烟头、废纸……楼上抛物,楼下苦不堪言|盛世江南居民自费安监控抓高空抛物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鸿凌 文 / 摄

  “ 之前楼上扔烟头,差点把我家遮阳篷引燃,太吓人了!” 入住盛世江南 8 号楼一楼已经两年有余的张先生十分苦恼,家里的小院不敢待,生怕楼上扔个啥东西砸伤家人。近日,张先生自费安装了监控,就想看看这高空抛物的背后 “ 黑手 ” 到底是谁,同时也希望能起到震慑作用。

  玻璃瓶也往下扔,院子里根本不敢待人

  说起安装摄像头的初衷,张先生气不打一处来。“ 哪有这样的,总是随手往楼下扔东西,要是真砸着人,就出大事了!”2017 年张先生买了这个房子,从入住至今,高空抛物屡禁不止。

  成瓶的咸菜、烟头、彩票等废纸,在张先生家的院子里,这些废弃物都出现过,“ 扔纸啥的也就算了,玻璃瓶也往下扔,我们平时根本不敢让家里人在院子里待着。” 张先生告诉记者,楼上扔过好多次烟头,自家的遮阳篷上被烧了好几个窟窿,旁边邻居家的桌布都被引燃过,多亏桌子是石头材质的,要不后果不堪设想。

  不仅不敢在院里待着,张先生和邻居们进单元门时也是小心翼翼,生怕楼上扔个东西发生伤人事件。

  “ 我媳妇有一次差点被砸着,我实在没办法了。” 去年,张先生在院子一侧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我就想看看是谁家在抛物,另外也希望能起到一个震慑作用。” 监控安上后,张先生还真抓着过现形。

  近日,张先生再次自费在单元门斜对面的小房上安装了摄像头,前后花费近一万元,“ 我把装监控的事情在邻居群里说了,大家都十分赞同。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个安全保障。” 张先生表示,如果再发现高空抛物并且是带有伤人性质的,他会选择报警处理。

  高空抛物投诉不断,物业表态加强监管

  随后,记者来到菱建物业管理公司盛世江南服务中心,客服部王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对居民安装监控的事情是知情的,并且有其他楼的业主为此安了监控。

  “ 我们经常接到居民投诉高空抛物的事儿,确实太危险了,如果能找到人,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业主,对其进行劝导。” 王经理表示,有时实在找不到是谁扔的,他们也会经常在单元门和电梯前张贴提示,提醒大家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并且也会在各个业主群发布关于高空抛物危害的视频链接,呼吁大家禁止这种不文明的行为。

  禁止高空抛物入刑,抛物者、物业均将担责

  对于居民不得已在一楼自费装监控一事,黑龙江同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钟晓军表示,目前高空抛物已入刑。《民法典》第 1254 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由此,拒绝高空抛物不再是一种倡议,而是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钟晓军表示,《民法典》规定了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还明确了建筑物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除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该事件发生外,也确定了物业服务企业 “ 守土有责 ”。

  同时,《民法典》直接要求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这一举措将大大减少 “ 一人抛物、全楼买单 ” 的情况。对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作了进一步完善,对责任的承担有了更明确的划分,可以说,《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对高空抛物的受害者而言,维权将有更清晰的主体,同时对物管公司履行职责、改善管理也有着促进作用。

  中国现行的法律对于高空抛物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也有可能依照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过失致人伤害罪处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还可以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也要依据现在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考虑追究行政方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