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太损了!3 人用遥控器干扰电子秤骗农户血汗钱……全判了!

  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冠

  人勤春来早,春耕备耕忙。农民兄弟们在辛勤耕种同时,一定要警惕不法分子们的 “ 黑手 ”。日前,我省法院宣判了一起案例。为赚钱,3 人组团使用遥控器干扰电子秤,诈骗玉米 97.05 吨,价值 20 万元。

  早在 2018 年,赵钧就曾伙同吴正罡在某农场地电子秤中安装作弊器实施诈骗。2020 年,赵钧决定故技重施,在网上购买地中衡作弊器后,伙同好友吴正罡等人秘密潜入某农场院内,将作弊器接收装置与地中衡电子秤接收装置进行连接。

  随后不久,吴正罡和于海锋便来到某农场 16 队、24 队、25 队、26 队收购玉米,并雇佣四辆大型货车运输玉米。

  吴正罡与赵钧约定诈骗分成后,伙同于海锋在某农场收购粮食过程中,使用赵钧和吴正罡事前安装好的地中衡电子秤作弊器遥控减少粮食重量数字,共诈骗种植户 10 户,涉案诈骗总金额 155259.68 元。

  综上,赵钧、吴正罡诈骗犯罪 19 起,诈骗 208805 元;于海锋参与诈骗犯罪 15 起,参与诈骗 154439 元。案发后,赵钧、吴正罡、于海锋已退缴涉案赃款,并被公安机关扣押。赵钧、吴正罡、于海锋对指控事实、罪名等均无异议,且认罪认罚。

  近日,我省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赵钧、吴正罡、于海锋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赵钧、吴正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于海锋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赵钧、吴正罡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于海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多次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

  最终,依法对被告人赵钧、吴正罡、于海锋分别判处四年九个月至二年三个月的不等刑期,并处五万元至二万元的不等罚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